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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台灣大遲遲未繳回遠傳標下的C4 4G頻譜卻已使用遠傳提前返還的C1頻譜做為4G服務遠傳認為台灣大惡意控制頻譜資源,一狀告上法院,上周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新台幣10億元假扣押擔保金,禁止台灣大使用C1頻譜、直到台灣大把C4交還為止。

此次遠傳提告台灣大,創下台灣電信史上,以禁用頻譜訴諸法律訴訟第一例,擔保金逾10億元,也是台灣電信史上最高假扣押金額。

 

遠傳昨證實,為維護公司用戶及股東權益,已就台灣大違反雙方協議,使用1800MHz上的C1頻譜卻未歸還C4頻譜,於7月初向台北地院提出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」聲請,並經台北地院裁定准許,禁止台灣大於返還C4頻譜前以任何方式使用遠傳繳回的C1頻段約6.2MHz頻寬。

至截稿為止,台灣大對此事件未回應。

遠傳上周接獲台北地院裁定台灣大違反雙方協議精神,遠傳表示,這段期間,遠傳呼籲並協調台灣大儘速繳回C4、但未獲正面回應,因此,上周五(24日)提出10億餘元擔保金,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裁定,禁止台灣大使用遠傳繳還的C1約6.2MHz頻寬,直到台灣大返還C4頻譜為止。

遠傳發言人郎亞玲強調,遠傳2G用戶比台灣大還多,但仍積極配合國家政策、返還1800頻譜及執照,台北地院此次裁奪,已認定遠傳聲討有理。針對台灣大不儘速返還C4而告上法院,是為了促進台灣行動寬頻產業邁向更加公平競爭。

市場人士分析,目前4G業者使用的頻譜資源,都是2G頻譜繳回後重新拍賣競標取得,2013年10月4G決標時,遠傳標到C4、剛好是台灣大使用中的2G部分頻譜,而台灣大標到的C1,也正好是遠傳的2G頻譜。

今年3月底,遠傳提前將C1頻譜繳還給NCC、並經NCC頻譜依指配程序,一部分由遠傳4G自用、6.2MHz指配由台灣大使用;中華電也隨即返還2G頻譜、但主要作為中華電信4G業務使用。

遠傳強調,去年曾與台灣大就繳回頻譜一事簽訂協議,雙方對於同時繳回頻譜已有共識,遠傳也先繳回C1,但台灣大迄今不願繳回C4,占用頻譜還把網路租給亞太電信等業者漫遊使用,是惡意控制頻譜資源、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,遠傳最終決定採取法律訴訟、討回公道。(工商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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